论文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中国企业在并购领域日益活跃,其国际化经营经验也逐渐丰富。但回顾并购经典案例时,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企业以并购形式“着陆”美国市场时总是格外坎坷,这种“坎坷”在并购美国公司的中国先行企业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中国跨国公司来自新兴市场国家,因而有着其自身独特的组织身份特征,这使企业在发达经济市场国家遭遇独特的劣势和合法性缺失。东道国社会活动者和利益相关者对中国企业不熟悉、不信任、不接受,这种排斥的情绪和做法将直接导致并购案失败,甚至在竞购阶段就“夭折”。然而,已有文献多以发达经济体为研究背景,以发达经济体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其研究结论对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困境缺乏适用性和解释性。因此,探寻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并购前合法性的来源,建立对于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海外并购所遭遇劣势具有适用性和解释性的理论框架,在理论和实际上都颇具研究价值。本文在回顾已有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组织身份理论、外来者劣势理论和合法性理论为主的基础理论框架。通过把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进入美国市场看做是一种组织形式获取合法性的过程这一全新视角,结合探索式案例研究方法,就中国企业在美国并购前面临劣势、遭遇合法性缺失的现象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的目的是探寻并购前合法性来源,建立具有适用性和解释性的理论模型。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并购前有八个社会活动者影响合法性的获取,通过分析归类为三个合法性来源,即东道国接受度、对外直接投资集群和母国接受度。在原有理论基础上加入组织制度理论、组织生态学理论和来源国劣势理论,建立起新的合法性来源理论框架,弥补了已有理论研究对中国企业的适用性存在局限的这一缺口,充分解释了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所遭遇的特殊劣势的原因。本文的研究成果对指导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并购前合法性获取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