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用事业:民营企业进入中的亲贫规制

中国公用事业:民营企业进入中的亲贫规制

论文摘要

对中国公用事业的现实考察表明:公用事业的国家垄断经营,形成特殊的垄断优势,并转化为这些行业的高收入和高福利,使得社会公众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支出逐年增加,行业普遍的低效率和财政压力并存。当前正在进行的公用事业领域改革的趋势是将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大举进入原来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基础领域和城市公用事业部门。而民营企业经营公用事业的盈利性目标势必与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和社会服务性宗旨发生背离。民营企业的进入可能会导致私人垄断,排斥贫困消费者,忽视普遍服务义务,从而损害消费者特别是贫困消费者的福利,从而使社会贫困消费者从公用事业的改革中利益受损。在中国,通过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导致的资源扩散效应到90年代以后资源的重新积聚,资源积聚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分化程度进一步的拉大,形成了一个相当规模的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增多和利益受损,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客观现实,也成为公平与公正的焦点问题。被赋予新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治理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它将满足公众的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摆在第一位,而将追求效率放在第二位,以公平取代效率成为社会管理的首要价值。顺着这条思路,在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领域的过程中,政府管制作为政府的一种公共责任,是当前政府公共管理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从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同时入手,实现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的均衡。这一方面要求政府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各种激励性规制手段扩大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生产,另一方面要实行倾向于让消费者以更合理的价格消费,让支付能力很低甚至没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也能消费其基本生活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因此,从效率、公平和发展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政府必须实施一系列倾向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亲贫规制(pro-poor regulation),解决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保护,改变贫困人口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地位,让他们能够公平、公正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全面,维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在中国,基于亲贫目的的政府对公用事业的管制,首先就是加强普遍服务规制。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的前提条件,就是承诺普遍服务义务。而为了实现普遍服务,关键又是让支付能力较低的消费者,有能力消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即降低消费者消费的价格门槛。所以制定合理的价格水平和选定灵活的价格(资费)结构就成为亲贫的价格规制的主要内容。基于中国国情以及公用事业不同领域的改革特点,应根据不同种类的公用事业企业确立不同的价格规制原则:(1)对铁路、邮电等的价格实行按平均成本定价,行业平均成本即为服务价格;(2)对市内公共交通、地铁、自来水、煤气、民用电力供应等,保证企业有一定的利润下实行最高限价;(3)对那些不可储存的物品和劳务,如电力、电话和运输服务等,由于受供需因素波动的影响较大,其价格应根据需要变化而调整。同时,政府规制者在进行价格结构监管时,总的原则是结合差别定价和灵活定价,对低收入的消费者实行较低的规制价格或者享受价格部分减免服务。可以选定的价格结构有:生命线定价、二部定价、分段累进制价格、峰时定价等。此外,制订多样化的质量标准以及竞争规制等也是亲贫规制的具体内容。为了让贫困消费者有能力消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还可通过增加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即给这些消费者以补贴的手段来实现。补贴可以是暗补(即补贴给运营企业)的形式,也可以是明补(即直接补贴给低收入者等定向群体)。经济分析的结论是财政直接补贴给定向群体更有助于公平目标的实现。在中国财政支出捉襟见肘的国情下,可以借鉴国外建立普遍服务基金的办法。亲贫规制是政府基于公平目标而对进入公用事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做出的某些限制行为。而这需要确立一个政府的代言人即规制机构。中国的公用事业改革要求建立像司法系统那样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以维持监管者的自主性;政府可以通过组建专门行业的规制机构,改革和完善公用事业监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权限,以增强规制能力;监管者本身也需要被监管,以保证其监管是公正的。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得以成功的前提条件就是政府监管必须确定一种承诺机制,解决政府有限承诺的问题,提高政府的诚信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在规制执行过程中要进行公正严格的程序监管,通过公共决策听政,保证弱势消费者的呼吁权;加强价格、质量等方面的信息管理;这需要完善公用事业立法,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规制法律制度;此外,不能忽视民间非政府组织在公共提供和再分配中的作用。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 分析思路、逻辑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公用事业特征及治理的文献回顾
  • 2.1.1 公用事业的特征
  • 2.1.2 公用事业的治理方式
  • 2.2 自然垄断行业的政府规制理论的文献回顾及评述
  • 2.2.1 政府规制的含义
  • 2.2.2 政府规制的目标
  • 2.2.3 政府规制的方式
  • 2.3 国外关于亲贫规制及普遍服务的理论及评述
  • 2.3.1 关于亲贫规制的含义
  • 2.3.2 普遍服务义务与亲贫规制
  • 2.3.3 亲贫规制的挑战
  • 2.4 我国学者和理论界对我国政府规制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 第3章 民营企业的进入:中国公用事业治理模式的现实选择
  • 3.1 中国公用事业的现实考察
  • 3.1.1 行政垄断与自然垄断的并存
  • 3.1.2 公用事业国家垄断经营形成垄断强势
  • 3.1.3 大多数公用事业企业滥用垄断强势
  • 3.1.4 社会公众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支出逐年增加
  • 3.1.5 行业低效率和财政压力的并存
  • 3.2 中国公用事业的改革趋势
  • 3.2.1 关于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与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提法
  • 3.2.1 民营企业进入中国公用事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3.3 民营企业进入中国公用事业部门的经济理论基础
  • 3.3.1 公用事业治理理论
  • 3.3.2 公共产品和公共提供理论
  • 3.3.3 产权理论和竞争理论
  • 3.3.4 公共选择理论
  • 3.4 各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潮流
  • 3.4.1 各国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趋势
  • 3.4.2 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绩效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亲贫规制—中国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进程中基于公平目标的政府规制
  • 4.1 政府管制的目标
  • 4.1.1 社会治理与政府的公共管理的目标:效率、公平和发展
  • 4.1.2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4.1.3 公平与发展的关系
  • 4.2 中国弱势群体的现状和趋势
  • 4.3 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领域可能导致的问题
  • 4.3.1 民营企业经营公用事业的盈利性与公用事业的社会服务性之间的矛盾
  • 4.3.2 私人垄断与垄断优势的滥用
  • 4.3.3 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与贫困消费者的福利
  • 4.4 亲贫规制—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国家的经验和教训
  • 4.4.1 亲贫规制的含义和特点
  • 4.4.2 重点是价格监管—制定合理的价格水平和价格结构
  • 4.4.3 民营化过程中的福利分享机制—如何让穷人享受服务
  • 4.4.4 消费者的呼吁权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领域进程中亲贫规制体系的框架
  • 5.1 亲贫规制的内容
  • 5.1.1 加强普遍服务义务
  • 5.1.2 亲贫的价格规制
  • 5.1.3 多样化的质量标准
  • 5.1.4 竞争规制
  • 5.2 构建亲贫规制的补贴机制
  • 5.2.1 对于明部和暗补的经济学分析
  • 5.2.2 针对运营企业的补贴
  • 5.2.3 针对消费者的补贴
  • 5.2.4 普遍服务基金
  • 5.3 规制机构
  • 5.3.1 独立的规制机构
  • 5.3.2 增强规制能力
  • 5.3.3 如何监管监管者
  • 5.4 配套制度的完善
  • 5.4.1 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之前规制承诺的重要性
  • 5.4.2 公共决策听证
  • 5.4.3 信息管理
  • 5.4.4 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规制法律制度
  • 5.4.5 发挥民间非政府组织在公共提供和再分配中的作用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构建亲贫规制体系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6.1 亲贫的规制设计的顺序
  • 6.1.1 民营企业进入公用事业和规制机构设立的顺序
  • 6.1.2 产权改革和竞争制度的顺序
  • 6.1.3 竞争和规制的并行
  • 6.2 中国亲贫规制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应当以确保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和保护民营企业的适当盈利为出发点
  • 6.3 亲贫规制并不意味着要牺牲效率来一味保护弱势群体
  • 6.4 中国不同地区和不同范围的弱势群体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的差异性给亲贫规制带来的挑战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 [1].在全国公用事业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7(11)
    • [2].双层股权结构在公用事业领域的应用研究[J]. 经济师 2017(10)
    • [3].公用事业领域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实现机制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6(12)
    • [4].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意见 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将为民间资本放行[J]. 中国勘察设计 2012(07)
    • [5].全球公用事业领域2016年并购总额创3290亿欧元新高[J]. 中国机电工业 2017(03)
    • [6].住建部: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J]. 中国房地产业 2012(07)
    • [7].《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出台[J]. 人民公交 2012(07)
    •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意见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J]. 城市规划通讯 2012(13)
    • [9].日本东电镜鉴[J]. 现代国企研究 2011(06)
    • [10].吉林省严查重点领域违法收费行为[J].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9(08)
    • [11].民营化中的观念嬗变、公众参与及政府再规制——从公交民营化缘何受挫谈起[J].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03)
    • [12].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法适用和行业法规制[J]. 民营科技 2008(01)
    • [13].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有效竞争标准研究[J]. 商业时代 2010(31)
    • [14].独立第三方检测行业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的发展——访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监李强[J]. 城市公用事业 2012(05)
    • [15].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特许经营项目的定价机制探讨[J]. 中国工程咨询 2017(03)
    • [16].SAP2008年表现卓越,携手生态链系统在2009年稳中求胜[J]. 电力信息化 2009(03)
    • [17].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2(30)
    • [1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J].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21)
    • [19].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开展反垄断的途径——以天然气行业为例[J]. 法制与社会 2012(10)
    • [20].中国粮食储备公私合作法学研究——来自公用事业领域的启迪[J].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1)
    • [21].公用事业,如何改革对消费者更有益?[J]. 消费者报道 2015(10)
    • [22].公用事业领域PPP模式适用、推广及政府作用[J]. 发展研究 2015(08)
    • [23].在公用事业领域推行PPP模式研究[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5(05)
    • [24].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召开全国公用事业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会议[J].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7(11)
    • [25].热点[J]. 商周刊 2012(13)
    • [26].公用事业法律规制模式的反思与重构[J].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 2010(06)
    • [27].公用事业领域实施临时接管措施的法律探究[J].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08(02)
    • [28].公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现实困境[J]. 党政视野 2016(05)
    • [29].建设纪事[J]. 城乡建设 2015(05)
    • [30].抓住新机遇 稳步开拓欧洲市场[J]. 国家电网 2013(09)

    标签:;  ;  ;  ;  ;  

    中国公用事业:民营企业进入中的亲贫规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