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卫权是是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重要例外,是各国单方面诉诸武力的唯一合法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首次对国家的单独和集体自卫权加以明文规定。1837年的加罗林原则是国际习惯法下自卫权的经典表述。虽然自卫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但是各国及国际法学界对自卫权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自卫权是否受法律的限制、在多大的范围内受限制以及如何裁断其合法性等方面仍存有较大的争议。“9·11”恐怖袭击后,自卫权作为美国对阿富汗和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的法律依据,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当前的反恐实践为研究自卫权提供了新的契机和资源,但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思的新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包括:由非国家行动者发动的恐怖袭击是否构成《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所指的“武力攻击”?在何种条件下恐怖组织的私人行为可归因到相关国家,进而对该等国家行使自卫权?遭受恐怖袭击的受害国能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有权对恐怖组织行使自卫权?基于反恐的合法自卫权能否突破国际人道法的规则?本文是在打击恐怖主义的时代大背景下研究自卫权,以《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和加罗林原则为切入点,对自卫权的解释和适用所引发的争议和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论述和评析。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通过分析恐怖主义活动的特征,阐述传统自卫权理论在反恐时代对面临的新挑战。第二章分别从条约法和习惯法的角度出发,探讨《宪章》第五十一条的法律解释方法和关键词语的含义,并且论证加罗林原则已经具有国际习惯法地位。在接下来的三章中,本文从各国的实践、联合国的决议、公法学者的著述和国际法院的判决等多个方面,以丰富的案例和资料依次探讨自卫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武力攻击)、对象(国家和非国家行动者)和限制措施(必要性原则、相称性原则和遵守人道法规则)。最后,总结全文,做出结论。本文理论联系实际,不仅在理论层面讨论了自卫权、国家责任、国际人道法规则等一系列的基本理论问题,而且在实践层面上对联合国成立以来有关行使自卫权的国际实践,特别是近年来的反恐自卫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