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体现了人的尊严和价值,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正处于日益重要的地位。许多国家把隐私权列入民法典,直接予以保护,还有一部分国家概括保护,在出现隐私权被侵害时,根据判例和法规直接保护。虽然我国现有的《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都对隐私权的内容及保护措施进行了一些规定,但是至目前为止,仍没有一部法律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一概念,对隐私权的保护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一般是将隐私权纳入到名誉权中进行规定,这种保护方式非常不利于隐私权的保护。目前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及保护尚存缺陷,亟需完善。本论文正是通过对西方国家及我国隐私权产生与发展轨迹的探讨,针对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现行立法及保护状况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旨在对我国未来的隐私权立法完善有所助益,同时对隐私权的限制也做了相关阐述。本论文除了引言与结束语外,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隐私权的概述。首先,通过一个新疆石河子医院的案例,引出本文的主题——隐私权。其次,介绍了隐私权的产生、发展和历史现状,阐述了隐私权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其产生过程、在世界范围内和世界各国的发展及在我国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再次,通过对隐私权基本理论的分析,及对众多学者关于隐私的概念和隐私权概念、性质的争议及比较,得出了对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基本认识。最后,阐述了隐私权的基本内容、基本法律特征和性质。第二部分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首先,辨析了隐私权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言论自由权、知情权的联系与区别。其次,重点介绍了知情权的基本理论。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协调和解决隐私权和知情权冲突的几项重要的原则:社会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和人格尊严原则。第三部分为隐私权的限制。阐述了隐私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无原则的。它要受到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限制。第四部分为隐私权的民法保护。首先,分析了隐私权保护的价值和客观需要,保护隐私权有利于维护个人的安宁与安全感;有利于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使其免受精神痛苦;有利于保护公民的隐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等等。其次,阐述我国隐私权立法的现状与不足以及国外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实践与启示。最后,针对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隐私权立法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