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人民调解制度是由我国古代民间调处息讼制度演变发展而来的,其存在和发展有着深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根源。随着社会的转型,近年来人民调解由于经济体制、政治环境和法律文化等因素而存在着立法上的滞后,调解协议缺乏效力,调解员素质低下,调解工作范围不明等内在弱点和缺陷,也存在着调解网络覆盖率低,人民群众轻视或反对调解工作等外在困境。为了解决纠纷,稳定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法治发展和顺应国际ADR发展的潮流等的现实需要,现行人民调解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为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些发达市区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已经取的了巨大成就,代表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未来,同时也为我国现行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改革完善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一方面务必推进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另一方面又必须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等的衔接和配合,树立大调解观念,构建大调解格局,在全社会形成大调解氛围,这是时代的呼唤,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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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一章 引言1.1 本研究课题的学术背景及理论和实际意义1.2 本课题的来源及主要内容第二章 人民调解制度的起源和历史发展2.1 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回眸2.1.1 我国古代的民间调解2.1.2 现行人民调解制度的产生和发展2.2 现行人民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2.2.1 人民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2.2.2 人民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2.2.3 人民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文化基础第三章 现行人民调解制度的困境、缺陷及反思3.1 现行人民调解制度的外在困境3.1.1 民间矛盾纠纷的变化使人民调解工作面临挑战3.1.2 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调解组织网络覆盖率降低3.1.3 对法治主义的片面认识导致对人民调解的轻视3.1.4 相关衔接机制的缺位使人民群众不愿调解3.2 现行人民调解的内在弱点和缺陷3.2.1 立法滞后使人民调解不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3.2.2 调解协议效力缺乏权威性3.2.3 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调解组织缺乏应有的指导3.2.4 调解业务范围不明3.3 人民调解制度现状的反思3.3.1 经济体制因素3.3.2 政治环境因素3.3.3 文化环境因素第四章 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1 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必要性4.1.1 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4.1.2 纠纷解决的实际需要4.1.3 社会发展、法治发展和民事司法改革的客观要求4.1.4 与国际上蓬勃发展的ADR 运动遥相呼应4.2 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可行环境4.2.1 可操作性空间4.2.2 理论基石4.2.3 制度空间第五章 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设想和建议5.1 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方向5.1.1 石家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5.1.2 上海市人民调解制度改革的启示5.1.3 改革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思路的提出5.2 人民调解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5.2.1 人民调解的专业化5.2.2 人民调解的规范化5.2.3 人民调解的社会化5.3 人民调解与诉讼、法院调解、行政调解及ADR 的衔接与配合5.3.1 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5.3.2 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衔接5.3.3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协调5.3.4 人民调解与国外ADR 的嫁接5.4 树立大调解观念,构建大调解格局5.4.1 树立大调解观念,制定大调解方略5.4.2 构建“大调解”组织机制5.4.3 建立健全“大调解”运作机制5.4.4 组建“大调解”保障机制结束语参考文献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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