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前言部分,概括介绍犯罪中止制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其设立的本意,指出了目前我国犯罪中止制度存在的问题。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关于犯罪中止的概述,主要介绍了我国犯罪中止及两大法系的犯罪中止立法沿革,以期从历史纵向上对犯罪中止制度有所了解。第二章是关于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和类型。首先,对犯罪中止的概念进行评述,明确了犯罪中止的概念,即犯罪中止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形态;其次,介绍了关于犯罪中止特征的不同学说,提出犯罪中止应具备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四大特征,并进一步对这四大特征分别展开了论述;最后,由于我国刑法典中未明确规定犯罪中止的类型,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探讨,且从不同角度,依据不同标准,对犯罪中止进行了分类。第三章主要对共同犯罪的中止进行阐述。笔者认为对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关键在于有效性的理解,并提出了共同犯罪中止有效性的认定标准,即从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和因果关系理论上综合认定有效性;其次,共同犯罪的中止存在二种表现形式:简单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和复杂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第四章论述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首先介绍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联系与区别;其次阐述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存在着中止说、未遂说和折衷说三种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三种学说争议的焦点在于,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基不同。第五章论述犯罪中止的处罚问题。首先阐述犯罪中止的法律性质,并分别介绍了大陆法系和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犯罪中止的法律性质的不同学说。在全面分析了各种学说的利弊之后,笔者认为对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不是唯一的,应该从犯罪构成理论、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以及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综合来考虑;其次,介绍了各国对中止犯处罚的立法模式;最后简要的对我国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作了分析。结论部分,对全文内容作了概括性的归纳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