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和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太大的困难,制约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关键是管理机制不完善,因此本文的核心内容是进行管理机制设计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的进行。本文研究目的是,通过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机制设计,促进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对于机制设计所确定的目标是使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设计者的既定目标一致。在此基础上运用机制设计的核心理论和管理机制设计理论对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机制进行设计,具体有激励机制模型、信号传递模型、声誉模型。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的管理机制的构成为:第一、基于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应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从监管机构的角度出发,应促进金融市场竞争,促使商业银行建立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导向的治理结构。同时建立商业银行经理人市场,引导经理人进入最能发挥其作用和能力的工作岗位。激励高级管理层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将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产品创新的指标写进其激励合同。第二、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激励机制。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对以理财规划师为代表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建立包括物质激励因素和非物质激励因素的激励体系。其次,关于激励强度,能力强、承担搜寻成本多的理财规划师,对其激励强度应大一些;风险承受力小、努力成本大的理财规划师,对其激励强度可小一些。再次,对于何种变量写进合同的问题得出,如果对于任何观测到的新的变量,只要新的变量包含比原有变量更多的有关信息,将新的变量写进激励合同就可以降低代理成本。这样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对激励机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最后,对于参加团队协作的理财规划师,设计出基于个体及团队整体两层次产出的激励方案,能够促使理财规划师互相帮助从而实现团队合作。第三、信息披露和基于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创新的信号传递机制。揭示了建立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应强化信息披露。然后得出,在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收益不改变其真实理财水平的假设下,商业银行选择的理财收益水平仍然具有传递信号的作用。投资者可以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的收益信息,包括历史产品信息和当期产品信息,将不同投资水平的商业银行区别开来。通过建立信号传递机制,减轻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第四、市场声誉与商业银行和理财规划师的约束机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声誉对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产品和金融产品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入自然状态变量来构造声誉模型,突出随机变量因素在评定和考核理财规划师绩效中的作用,分析了声誉机制在完善理财规划师市场中的功能。得出对国有商业银行理财规划师建立如下约束机制:首先,可以适当提高其货币收益,增加其放弃该项工作的机会成本。其次,建立理财规划师市场、引入声誉机制、增加其声誉收益。最后,观测自然状态变量,间接强化对理财规划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