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峰兰(福建省南平延平区医院福建南平353000)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健全,卫生法规的逐步完善,全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已不局限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解决。在现实护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可能引发护患纠纷的隐患,这就要求每一位护理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而不能只停留在过去用传统的护理道德观来指导和评价自己的护理行为;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熟悉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我们对护理人员的法律常识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护理人员对法律常识的认知程度,为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供科学引导。
1、材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医院护理人员130人,其中包括学历为大学本科、大专、中专;职称为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工作年限分为2~5年、6~15年、16~25年、25年以上。
1.2研究方法及统计分析
制定统一的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年限、法律知识掌握的途径等一般资料及40条选择题,其内容主要涉及与医学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共发问卷130份,回130份,问卷回收率100%。应用SPSS10.0forwindows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采用卡方检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1.2.1学历与问卷回答正确率的比较(表1)
从上述表中数据显示护理人员法律常识掌握途径与问卷回答正确率高低有明显差异。
2、结果
在130位被调查的护理人员中,学历本科18人,占13.8%,专科76人,占58.5%,中专36人,占27.7%;职称副主任护师6人,占4.6%,主管护师50人,占38.5%,护师25人,占19.2%,护士49人,占37.7%;工作年限2—5年50人,占38.5%,6-15年27人,占20.8%,16-25年30人,占23.1%,25年以上23人,占17.7%;法律知识掌握的途径学校学:-j30人,占23.1%,单位学习27人,占20.8%.报}:U学习11人,占8.5%,网络电视学习7人,占5.4%,多种方式学习55人,占42.3%。其中护理人员学历分组与问卷回答正确率进行了卡方检验,X2=0.668P=0.72,P>0.05,说明不同的学历与问卷回答的正确率在统计学上是波有显著的差异。护理人员职称分组与问卷回答正确率也进行了卡万检验,X2=10-31P=0.016,P<0.05,说明不同的职称与问卷回答的正确率在统计学上是有显著的差异,护理人员工作年限分组与问卷回答正确率进行了卡方检验,X2=14.61P。0.002,P<0.05说明工作年限分组与问卷回答的正确率在统计学上是有显著差异。法律常识掌握途径分组与问题回答正确率进行了卡方检验X2=26.94P=0.001,P<0.05说明法律常识掌握途径不同与问题回答正确率在统计学上是有差异的。但总体正确率较低,正确率在70%以上的无一人。
3、讨论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健全,卫生法规的逐步完善,人们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护理工作中遇到的纠纷与法律问题越来越多,护理工作的法律问题不仅受到护理领域的重视,同时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所以,作为护理人员,一方面应该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处理有关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应用法律等手段来规范和调整各种护理活动的进行,以促进法的完善和维护护理专业的发展[1]。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人们的行为规范的准则。护理人员不仅要以护理道德规范约束自己,还要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护理行为,各种护理活动要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因此护理人员活动要守法、懂法、学法、用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正常的护理活动和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2]。
此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30份调查问卷,每份问卷40道题,正确率在70%以上者无一人,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说明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护理人员学历高低与问卷回答正确率没有明显差异。而护理人员职称高低与问卷回答正确率高低彳丁显著差舛,职称高比职称低的护理人员问卷回答正确率明显增高,说明法律意识更强,职称高的护理人员平时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护理人员工作年限高低与问卷回答正确率高低也有显著差异,工作年限在16—25年之间,问卷回答正确率明显高于其他工作年限组,因为这是一批年富力强的护理人员,他们工作年限较长,社会阅历多,见识广,重视法律知识学习。护理人员法律常识掌握途径与问卷回答正确率高低同样有明显差异,从统计表上发现,护理人员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很欠缺,过去学校对法律知识教育也不是很重视,当然也许是工作时间长了,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已忘却了;而在单位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比护理人员自己从报刊、网络上自学掌握的法律知识更多,更牢固:那么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从统计表上看就更强了。从以上分析说明各个层次、各个部门都必须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学生进入学校开始就必须重视法律知识教育,参加工作后,单位在每位护理人员上岗前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以后定期组织学习,使每位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
参考文献
[1]邱志军,陈玲霞等.编著.护理法律导论[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邱志军,陈玲霞等.编著.护理法律导论[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