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部门

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部门

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什么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1. 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还规定: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2. 答: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3. 答: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4. 答:由国家卫生部指定组成人员协调处理
问:食品安全法规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部门为什么部门?
  1. 答:卫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
  2. 答:主要有以下四个部门:
    1.卫生局
    2.工商管理局.
    3.质量监督局.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答:卫生监督所或国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问:食品安全方面由哪个部门管理?
  1. 答:食品安全由四个部门监管,种养殖环节由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食堂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牵头部门是卫生部门。
  2. 答:目前,中国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很多。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由于监管部门多,具体职能职责划分不是特别明确,因此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会有推诿扯皮的现象。
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人应该向哪个部门报告
  1. 答: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年10月1日颁布的新法:
    第一百零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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