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开创国家和民族美好明天的战略工程,是实现亿万家庭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无论是从对自身犯罪行为性质的认识能力,还是从对其行为的控制能力来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都存在着质的差别,然而我国刑法将成人刑罚体系未加区分的适用于未成年人,仅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单纯这种量上的“优惠”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科学的。所以,笔者建议改革、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罚体系,以适应教育、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本文在结构上除内容摘要、目录、结论和参考文献之外,正文共分五章,其中第三、四、五章是全文的主体部分。第一章是对未成年人刑罚的概述,对本文的几个重要概念进行了论述,并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刑罚的目的和理念。第二章对我国未成年人立法进行了考察,重点总结了现行立法对未成年人刑罚的规定,并对其存在的弊端予以分析。第三章论证了完善未成年人刑罚体系的必要性,主要从人道主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教育刑原理、刑罚局限性、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我国少年司法实践需要和国际立法趋势等角度进行了论述分析。第四章对未成年人刑罚种类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对现有刑种对未成年人可否适用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论证,提出以有期徒刑和罚金刑为主构建未成年人刑罚体系。第五章对未成年人刑罚的裁量和执行的完善提出了构想,建议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缓刑、减刑、假释制度,废止未成年人累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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