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解决民商事争议的重要制度,以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灵活、简便、快捷地解决纠纷等特点,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我国于199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以来,仲裁事业迅猛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有关法律条文设置的不合理及缺失,如何对仲裁活动进行司法监督,进行何种程度的司法监督成为日益困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的问题。近年来,仲裁的司法监督在国际上不断呈弱化趋势,这种趋势不仅体现在国际仲裁规则中,也体现在各国国内的仲裁立法中。本文在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和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拟通过对仲裁司法监督横向的考察,探求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和适度性,并在对我国立法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主张借鉴其他国家及地区相应制度的成功经验,顺应国际上仲裁司法监督的趋势,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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