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的性质是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首要的根本的问题,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标志,也是党章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党的性质认识程度的高或低,随着形势的变化会出现对或错的判断,这些都直接会反映到党章中来。对党章中党的性质的认识,反映了党的建设学说的发展状况,也反映了党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7月诞生之日起至今,历经了艰难困苦地革命、艰辛曲折地探索、披荆斩棘地改革,先后制定了16部党章。党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随着实践经验不断地丰富和自身理论不断地提高,党章的内容随之得到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党章中党的性质的表述也因此在理论上不断地发展、认识上不断地深化。从无产阶级的先进性到无产阶级的急先锋;从代表人民的利益到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从一个先锋队、一个核心到“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崭新概括。其间,既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上的科学总结,也有因理论和认识上的失误而导致的迂回曲折。党章中党的性质表述的变化昭示着党由弱小到壮大,由幼稚到成熟。党的实践经验证明,党章中党的性质表述的变化关系到党自身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党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坚持党章中科学表述的党的性质。而坚持党章中表述的党的性质,必须科学全面地认识党的性质;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必须不断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必须坚持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统一。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永葆党的生命力,才能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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