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设有行人司,洪武二十七年定制行人司官员为四十人,其中,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二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明代行人初由孝廉、茂才担任,后从进士选任。由于行人一职,其职事较为重要,故其升迁也比较合理,多升迁为御史、六科给事中等科道官,升转的周期逐渐缩短,升转的速度随之加快。明代行人的职掌比较广泛,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类职能。其中,行人的国内职责又分成内地和边疆两类。行人的内地职责主要是颁行诏敕,征聘贤才,奉旨吊祭,奖励官员,护送大臣等。边疆职责则有奉旨招抚,册封土官,参与军务,伴送使者,奖励边疆功臣等。行人的外交职责主要是册封国王,奉旨诏谕、吊祭、赏赐,护送使节回国等。行人出使的国家多是明王朝的朝贡国,如安南、日本、占城、朝鲜等。明代行人多数能廉洁奉公、克己职守,较好地完成朝廷委派的各种事务,因此声望极高,时人将其与中书并称中行。行人的出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对明王朝的内政和外交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内政方面,起了上传下达的作用,成为连接中央与地方的纽带,搭建了中央与边疆民族交往的桥梁,从而增强了边疆民族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有利于明朝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而在外交上则沟通了明王朝与境外诸国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与交流,维护了宗藩体制,有利于周边国际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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