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是主客观性别分裂时,通过法律的承认或者变性手术,使主客观性别达到同一。性与性别是不同,但是法律上往往只承认了性,忽略了性别,性与性别分裂时就产生了变性的问题。国外对变性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欧美国家都有相关的法案,这些法案在一定的层面上维护了变性人的权利,可是尽管如此变性人在婚姻、家庭等各方面仍有更多的问题需待解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变性问题上的滞后性,有关变性问题的研究多在于社会学、医学方面的刊物上,对变性问题的法律研究少之甚少,有关的专著更是凤翎毛角,无论是深度和广度都无法填补我国在变性问题的法律空白,变性人在社会中所遭遇的尴尬境地无法解决,在身份、工作、婚姻、家庭、子女等各方面的权利更是无法得到确切的保障。本文意在为徘徊在边缘的变性人群找到价值基础,在解析国外的相关案例和法令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的文化和社会背景,呈现我国在变性问题上应有的法律理念。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对性、性别、变性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变性的成因,以此对变性的理论基础有全面的认识,提出要在法律上采纳社会性别观念,解构二元性别观念,建立性别识别标准多元化。第二章介绍和评议国外有关变性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由此分析世界各国在变性有关法律问题上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为我国关于变性问题给予借鉴。第三章分析变性在我国引起的法律问题,从性别登记、婚姻、家庭、子女等方面进行阐述,同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第四章呈现我国在变性的法律问题上应有的法律理念,以宽容、正义、平等、自由的法律思想来指导我国的司法实践。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0da117345b086a882144a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