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有罪行或有犯罪嫌疑的人,在针对司法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有关案情的讯问时,所享有的拒绝回答或者保持沉默的权利。沉默权不仅仅是一项诉讼权利,它还具有人权属性。沉默权来源于拥有强大社会公权力的国家对社会成员进行追诉时,社会成员出于自我保护的意识而产生的权利需求,是人按其本质不可剥夺的一项权利;它是一项以公正原则和人道原则为基础的普遍适用的道德权利。沉默权的人权属性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其权利内容的不可侵犯性特征,全面尊重沉默权;同时,国家作为沉默权的义务主体要承担不可豁免的沉默权保障义务。本文试图通过揭示沉默权的重要性,树立起认真对待作为人权的沉默权的理念,同时通过对设立沉默权制度合法性基础的证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等问题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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