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基本功能在于实现债权债务的公平清偿。为规制各种破产逃债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破产法设立了破产撤销权制度,使被恶意处分的财产回归于破产财产加以分配。虽然破产撤销权制度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确立,学界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研究成果颇丰,但与国外先进的立法例尚有一定的差距。新法施行仅有一年多的时间,积累的实践经验还不够丰富,对于如何理解和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新内容,如何运用新规定指导司法实践的理论研究和探讨还比较少。本文从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为类型、风险、权利行使及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等方面论述、分析,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侧重从现行立法对破产撤销权的具体规定进行分析,对相关规定在运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予以提示,并对完善破产撤销权制度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希望对司法实践工作能有所启示,为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完善尽上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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