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税负的高低不仅影响着宏观主体政府所掌控的资源总量,也影响着微观主体企业和公民所让渡的资源总量,体现为一项重要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政府部门所掌控的资源总量呈现了U型变化,从最初的“放权让利”形态逐渐转变为“与民争利”形态,在增长速度上超出了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本文的研究主题就是围绕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程度与经济增长的之间关系问题,特别是超国民收入分配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关系问题,加深对于政府资源掌控能力的变化与国民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理解。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宏观税负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指出学界在宏观税负比较研究中的误区所在,认为宏观税负的研究不应当忽视该词的背景和意义所在。同时对“宏观税负”该词在国内的意义演化进行了勾勒,并对宏观税负进行重新定义,认为在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资源掌控能力的衡量不应当仅仅体现为负担,而应当体现为公民与政府对等关系的政府服务价格总水平。其次对政府资源掌控能力进行了衡量,并按照财政部门对资源控制力强弱程度对政府服务价格总水平口径进行了划分,分别为税收、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收入、违规的“小金库”、受贿收入和所侵占的公共或私有财产以及非货币表现的政府资源分配权六种,并进行了相应计量。最后笔者对政府服务价格总水平与经济增长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从体制及要素优势、公共支出规模和结构以及GDP统计体系三方面展开,利用关键事件将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增长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改革开放后至分税制改革前,第二阶段为分税制改革后至加入WTO前,第三阶段则为加入WTO后至今,并对三个阶段经济增长主因进行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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