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庭庭审效果之探析
论文摘要
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要求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庭审中最显著的特点是设有法庭教育阶段,体现了少年庭庭审在一般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基础上争取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感化、教育的价值追求。国外少年审判的理念是“永远将少年违法者作为一个孩子而不是一个罪犯”来对待,我国的少年刑事审判也应让未成年人在感受法律禁止性、威慑性的同时,更多地感受司法机关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尊重,以利于他们矫正问题、回归社会。本文从庭审的原则、庭前准备、对法官的要求、庭审场域安排、庭审教育及其他相关问题等方面,探讨分析如何取得少年庭庭审良好的教育、感化、挽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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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提要Abstract引言一、少年庭庭审效果的依据(一) 少年庭庭审效果(二) 少年庭庭审效果的理论依据(三) 少年庭庭审效果的法律依据二、少年庭庭审的指导原则(一) 未成年被告人“施害”“受害”双重性原则(二) 未成年被告人可矫治原则(三) 维护最大利益原则(四) 适度处罚、矫治和教育保护相结合原则(五) 人性化关爱原则三、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一) 了解犯罪的主要事实(二) 家庭和教育背景(三) 了解被告人的生理、心理、性格特点及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四) 庭审前的教育(五) 审理中就如何取得效果要形成庭审提纲四、对法官的要求(一) 对法官的要求及应采取的语言风格及服饰特点(二) 法官应注意避免的不良情况(三) 裁判文书的措词特点五、庭审场域的设置安排六、寓教于审,做好庭审教育(一) 庭审教育的意义(二) 庭审教育的设置(三) 庭审教育的内容(四) 庭审教育的方法步骤七、其他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一) 简化庭审,减少诉讼程序对未成人的不良影响(二) 司法警察注意配合庭审(三) 合适的成年人在场并发挥其教育作用(四) 从鼓励提供“良好品格证据”,尝试庭审中的肯定性评价机制,塑造健康心理,激发改造热情(五) 适度的引入“人民调解”和“恢复性司法措施”的做法(六) 法官对未成年人应适度的表达“关爱激情”结语参考文献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后记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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