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的新时代,经济的竞争最终是要表现为知识的竞争。而在知识产权中商标权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具有促进科技的飞速发展、提高经济的竞争力的作用。所以,要加强我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就要对知识产权进行有力的保护。在这当中,有力的保护商标权是重要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有很完善的保护商标权的法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当然不能没有刑法的保护。我国已经形成了商标权的刑法保护体系,一定程度上能有力地保护商标权。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出现了不能适用现行刑法的情况,这使我国刑法保护商标权的不足之处凸显出来,所以,如何完善商标权的刑法保护体系应该受到重视。本文分四部分对完善商标权刑法保护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讲述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两个案例,引出本文的写作原因:我国商标的权刑法还有不足的地方,需要更进一步地修改和完善刑法的规定。第二部分,分析我国现行刑法有关商标权的立法规定,以说明我国现在关于商标权的规定所能保护商标权的范围,为接下来对商标权刑法保护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分析我国现在商标权刑法立法保护现状存在的缺陷。在这一部分结合了第一部分的案例进行分析,目的是能够提出更好的立法完善建议。第四部分,提出立法建议。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再结合我国现在立法情况,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标权刑法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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