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女性文学在当代文坛上占有重要地位。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批女性作家异军突起,创作了大量与女性生活各个方面息息相关的文学作品,形成了一条独特的风景线。然而繁荣背后我们发现,新时期女性文学总是不自觉的散发出一种悲剧色彩。这种悲剧色彩的根源是由中国的封建传统上千年的积累和女性自身作为一种社会性别的特质决定的。首先,通过女性文学文本的阅读我们发现,女性作为第二性本身就有着悲剧意味,在两性关系上,女性总是处于被侵犯的被动地位。即便顺利结婚成家后,仍有可能遭遇到家庭中的性暴力。而婚后女性不得不面对的生育问题更是让女性在希冀的同时充满了痛苦。其次,女性文学作品中还流露出女性作为一个社会性别所遭遇的迷惘与困境。女性在对社会中的自我进行定位和评价时便开始迷惘:是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女人,还是做一个魅惑的“坏”女人?在感情与婚姻中,她们困惑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为什么她们更投入的爱往往换来更惨烈的痛?婚后又在家庭与工作的选择中苦苦挣扎,一边是老公孩子,一边是成就自我,哪一边都不能放下,从而陷入了婚姻与生存的双重困境。最后,女性写作这种形式本身带有某种宣告意味。在写作态度上,一些女性选择了逃离与孤立,然而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背弃了社会发展的规律与自然法则之后,孤立的女性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这是她们无法言说的隐痛。新时期女性文学中所表现出来的悲剧色彩在短时期内还无法改变,旧时男女不能同工同酬的不平等已经被新时期看不见的不平等所替代,两性的不平等只能阻碍时代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只有两性制衡,共同发展,才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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