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和职工自主建立一项企业退休金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也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年金由我国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演变而来。自2000年,正式命名为企业年金以来,我国的企业年金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增长速度方面都发展迅速,当然比较发达国家、地区而言,我们依旧还处在起步阶段。2006年,轰动全国的上海34亿元之多的社保资金被挪用一案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怒和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虽然社保基金已被追回,但我们需要从这一案件当中反思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不足,寻求改进方法,从而“亡羊补牢”,规范社保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企业年金制度,界定其基本理论。明确了企业年金的基本范畴之后,剖析企业年金的法律构造,进而对之进行法理分析。并从我国现实出发,详细分析我国企业年金面临的风险和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首先分析我国目前企业年金法律监管框架,结合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况,提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监管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总结了主要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的主要经验,并且主要从企业年金运作的特点、运行的环节出发和比较,从中发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借鉴。最后,从对企业年金发展模式、监管理念、监管机构和监管内容等问题的回答,对我们企业年金监管政策的选择做出建议。第四部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实情,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提出完善企业年金监管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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