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社会中的权利意识在不断萌发和觉醒,同时人们逐渐意识到权利救济对于权利实现的重要意义——“无救济则无权利”。近年以来,教育法制建设有了较大进步,一个比较完整的教育法制体系已经初现轮廓,为学校权力的正常运行建立了一个初步的规范,但是相对于实体法的保障而言,程序保障机制还很薄弱,以至于高校学生权利受到侵害时得不到有效的救济。本文通过对高校学生权利受侵害现状进行实证考察和理论分析;试图对现有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及其“救济不能”现状进行分析;最后通过整合非诉讼救济机制,畅通诉讼救济机制,来建立校内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相互衔接的救济体制,以期为高校学生提供有效的、无漏洞的救济。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着重论述高校学生权利享有现状和高校学生权利遭受侵害现象严重,进而分析完善权利救济机制之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对现有救济机制及其救济不能原因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对如何整合非诉讼机制、畅通诉讼救济机制,以建立一个校内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相互衔接衔接的救济体制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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