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的设立及其职能
论文摘要
呼伦贝尔地区地处我国东北,清时归黑龙江将军管辖。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呼伦贝尔地区成为与俄国接壤的边疆重地。为加强呼伦贝尔地区的边防建设,清廷设立了呼伦贝尔八旗进行游牧驻防,并设立呼伦贝尔衙署对其进行管理。雍正十年,清廷设立总管统领呼伦贝尔八旗,并由京拣派大臣赴呼伦贝尔坐镇统筹领导。乾隆八年,将原设总管改为副都统衔总管,直接坐镇呼伦贝尔衙署领导八旗。光绪七年将副都统衔总管改设呼伦贝尔副都统实职。呼伦贝尔衙署作为管辖呼伦贝尔地区的机构,其职责已经深入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史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较为全面地叙述了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在清代的设立过程,并从军事、政治、经济及文化几方面介绍了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作为基层地方机构所负有的职能,以期勾勒出有清一代副都统衙署对呼伦贝尔地区管辖的整体状况,从而更好地了解清对东北地区的统治,并从中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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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前言一、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的设立及其变化(一) 清廷对黑龙江地区的收抚及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的建立1、清廷对黑龙江地区的统一2、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及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的设立(二) 乾隆时期副都统衔总管的设立(三) 光绪年间,呼伦贝尔副都统的设立二、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所担负的职能(一) 军事职能1、驻守卡伦,守卫边疆2、协助巡边,加强戒严3、管理驿站和渡口,保证交通4、为旗兵配备军器、资装5、训练兵丁6、听从清廷调遣,出兵征讨战乱7、掌管本司官兵俸饷(二) 政治及社会职能1、编审本属旗丁户籍2、掌管本属官兵情况,协助清廷验放职缺3、保护旗人生计4、维护地方治安5、收拢、管理鄂伦春牲丁6、向清政府纳贡(三) 经济职能1、征收税务2、振兴商业,管理市场(四) 文化职能1、施行教法于旗署,定其仪制2、开办学校,选学生入学3、管理喇嘛教事务三、对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的评析(一) 呼伦贝尔副都统衙署所起的积极作用1、巩固边防,维护了呼伦贝尔乃至东北地区领土的完整2、平息国内各种战乱,维护清王朝的统治3、促进呼伦贝尔地区商业的兴起和发展4、开启了呼伦贝尔地区官学教育的先河(二) 衙署在职能执行中问题重重1、对兵丁操练监督力松懈2、因军饷及差徭的加重,卡伦驿站等时有荒废结语注释参考文献附录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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