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源于美国,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迄今是世界上最为先进和完善的,其制度规范、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实施最为频繁。研究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最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而我国目前仅有汽车、食品、药品、儿童玩具四个特定产品领域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的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制定都需要更多的文献参考。本文计四部分,第一章简要介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含义,特征及其历史发展,第二章详细地介绍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包括主管机构、召回程序及主要特征,第三章全面介绍美国产品召回制度生成和运行的背景,包括消费者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惩罚性赔偿制度、司机机关的保障、宽严相济的召回政策、公正、权威的检测机构、自由心证制度、美国企业对企业声誉的珍视等几个角度,意在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更好地理解该制度顺利运行所需要的文化背景环境。此部分将大篇幅展开,以弥补国内文献的不足并期望引起更多的思考。第四章谈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我国移植该法律制度的启示,以期有助于我国的立法、执法与司法。本文主要采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贯穿始终;另外,比较研究方法和历史研究方法也得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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