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了维护其经济技术的霸主地位,千方百计地抑制我国不断增强的贸易竞争力和对已有国际市场格局的冲击力,竭力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保护标准,扩大保护范围。美国于1990年利用《关税法》中的第337条规定,频繁对中国大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制造贸易摩擦,对我国大陆企业开辟国际市场设置障碍。对我国企业来说,在应诉于337调查方面存在着多方面的困难,导致我国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为此,对美国337条款对我国形成的贸易壁垒及相关知识产权对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本文首先简单的阐述了该选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其次介绍美国337的主要内容、运作机制,解析了美国337条款的立法意图,进而结合实际的案例、数据、我国企业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方面的损失等客观事实,阐述了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利因素,对我国企业面临美国337调查的现状进行了剖析,分析了美国337调查对我国的影响,并从内部和外部层面分析了我国面临337调查的原因;随后,在探索应对美国337调查的对策中,不仅借鉴了外国和相关地区在应对美国337调查中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针对美国337调查,就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从不同层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并规范了我国在应对337调查中应把握的原则及策略。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4a60f4a21c361f779db8f3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