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制度起源于英国,由香港传入中国大陆。在中国大陆,“按揭”通常是指不能或不愿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将其与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之房地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抵押给银行,或将其因与开发商之买卖合同而取得的住房抵押给按揭银行,按揭银行则将一定数额的款项贷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的名义将款项交由开发商所有的一种市场行为的总称。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按揭购房的现象越来越多。然而,由于按揭关系复杂,涉及按揭人(购房人)、按揭银行、开发商三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在三方利益不能得到很好地调节的情况下,按揭合同纠纷频频出现,三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也频繁更替。可见,如何在按揭法律关系中平衡三方的权益冲突已经成为解决按揭合同纠纷的关键问题。而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界,在平衡三方的权益冲突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由一个具体的案例引出按揭关系中的按揭人、按揭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权益纷争,从而寻求三方权益平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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