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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研究

论文摘要

不动产是国家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源,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介入和渗透,不动产登记行为是具有私法效果的行政行为,既具备行政行为的各项要素和效力内容,又有明确的“界定产权,便利交易”的私权效用。由于目前行政法学界和实务界对不动产登记基础理论研究上的不足,现行不动产登记行为还存在着法律属性的混乱、司法审查标准的不统一以及侵权救济方式的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可见,我们还需要对不动产登记司法审查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研究。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不动产登记行为基础理论的分析入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以期为今后构建合法有序的行政登记行为司法审查体系提供理论参考。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背景
  • 二、课题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内容
  • 第一章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的可诉性
  •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概述
  •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概念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
  •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的行政性探析
  • 一、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之争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是行政确认行为
  • 三、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行为的特征
  • 四、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未被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
  •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纠纷的主要特点
  •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的私法效果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纠纷的主要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审理
  •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的原告
  • 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概述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
  •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
  • 一、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探究——登记行为还是登记证书
  •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
  •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法律基础
  • 二、学界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争论
  • 三、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的裁判
  •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方式的选择
  • 一、行政诉讼不同判决方式的适用条件
  • 二、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具体运用
  • 三、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发生变化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认定问题
  •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
  • 一、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
  •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混合侵权下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行政责任承担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5821b121cf6321c8eeda0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