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控制问题是现代行政法学的核心讨论话题。出于行政效率的功能性考量和对个案正义的追求,法律设立了行政裁量这一概念,以保证行政权在处理具体案件时的灵活性和灵敏度。然而,行政裁量的自由性也引发了有关行政裁量滥用的讨论。为此,各国尝试从立法、司法以及行政程序等各个角度来控制行政裁量。行政裁量控制路径由此应运而生。控制路径差异不仅反映出各国对于行政裁量的不同理解,也折射出各国在法治理念上的不同倾向。与通常研究不同,本文并不计划对行政裁量控制模式提出具体的构建建议,而是以法律比较为方法论指导,重点对比中、德行政裁量控制路径的选取差异。文章第一部分将以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在我国的兴起为讨论起点,解析目前我国行政裁量控制路径的发展现状。文章第二部分则围绕两国对于行政裁量概念的不同理解,为分析两国控制路径提供一个理论切入点。文章第三部分是全篇重点。此章节将以上章节的概念分析为线索,对两国的行政裁量控制路径进行理论上的深入剖析。文章第四部分则将挖掘两国路径选取背后的理念依托,对比两国对于“法治国”这一概念的不同认知。笔者希望通过对两国控制路径的深层比较,透过杂乱、繁复的问题和表象,接触到隐藏在这现象之后的实质,从而更为接近行政裁量控制问题的核心认识并为问题的最终解决提供一个新的思考方向,即从制度形成、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去探寻有关行政裁量控制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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