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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狱罪犯“同居会见”的理性思考

论文摘要

近几年来,国内大部分监狱实施了"同居会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褒贬不一,争议颇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同居会见"不同于一般会见,它引起了一个近年来比较敏感而且颇受争议的话题,那就是罪犯的性权利。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罪犯到底应该有没有性权利?假设有的话,在服刑期间能够行使吗?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监狱的这种做法合适吗?它可能会碰到哪些法律上、管理上甚至伦理上的问题呢?本文从罪犯性权利的法律界定入手,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及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深入探讨了罪犯享有性权利的有利及不利因素,明确指出,在"人性化"潮流的涌动下,实施了"同居会见"这样的举措,尽管初衷不容置疑,但毕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不足,实践操作性不强,加之中国当前的社会背景和罪犯的特殊地位,因此罪犯的性权利问题带来了很多实际问题。最后提出三点合理化建议,指出人性化管理不易操之过急,当前应加快立法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对监狱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对罪犯性权利的一般界定
  • (一) 性权利和罪犯性权利
  • (二) 罪犯性权利应限定在刑事法律关系范畴
  • (三) 罪犯性权利应当与婚姻权结合在一起
  • 二、对罪犯性权利的思考
  • (一) 我国监狱关于罪犯性权利的立法状况及实践
  • (二) 目前我国理论界认为保障罪犯性权利的法律依据及现实意义
  • (三) 对罪犯性权利的理性解读
  • 三、从罪犯性权利想到的对监狱建设的几点合理性建议
  • (一) “人性化”不易操之过急
  • (二) 应加快立法,完善现有法律,促进监狱法制化建设
  • (三) 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监狱理论的研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619d3d6e9aca425629574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