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称“火城”的南昌在民国时期火警不断。为了预防和施救火灾,官方在很早就创办了消防组织。同时,民办消防组织在官方消防之前就已经出现,并不断发展。其中力量最强、影响最大的是商会(开始是商团)设立的救火会。由于这两种消防力量的性质差异及利益关系,两者之间的摩擦和矛盾时有发生,但合作和互助是主流。同时,商会救火总部与商会、商民之间也是摩擦不断,致使亟待处理的事情一拖再拖。两种消防力量都有局限性。随着时间的推进,官办和民办消防力量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和变化。官办消防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力量。起初属民间性质的商办消防组织,后来随着商会性质的演变及政府力量对其影响的不断加大,商团救火总部的性质也相应的发生变化,逐渐沾染上了官僚习气,变成半民办、半官方的组织。与此相应,其他民办的消防组织也不断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影响和作用,逐渐演变为受政府指导和控制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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