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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实践中把握超前立法

论文摘要

我国在迈向现代化的改革实践道路上,一直是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渐进型社会变革,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创造特例的实践活动,在改革的制度设计中就隐含了“改革合法性”的问题。长期以来,改革者偏好“政策主导、法律辅导”的改革实践模式,立法实务界又以“成熟一条、制定一条”为原则“滞后立法”,默认以政策先导改革实践,先改革、后立法,这是由政策确立到法律确认的漫长过程,此中屏蔽了“改革合法性”问题。而八九十年代,法学界对“滞后立法”和“超前立法”的争论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的合理性或可行性上,甚或仅限于词义之争、孰是孰非的问题,没有意识到或屏蔽了在改革实践中,是“政策主导改革”还是“立法主导改革”这个根本的前提问题,论证流于浅薄。笔者试图跳出各家各派对“超前立法”空泛的理论界定,尝试以改革实践为时代背景对“超前立法”进行重新解读,并在宏观和微观上设计了用试行性超前立法引导试点改革的方案,以期使超前立法能够有效引导我国迈向现代化的改革实践,使立法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改革推进的社会功能。

论文目录

  • 内容提要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核心问题和结论
  • 四、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
  • 五、简明线索与研究意义
  •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 第一章 超前立法辩说及时代把握
  • 一、“超前立法”不是“超前的立法”
  • 二、滞后说、超前说与先导说
  • 三、纷争辨析
  • 四、超前立法的时代把握
  • 第二章 超前立法界说
  • 一、三种思维模式与三种立法模式
  • 二、辩证把握超前立法与滞后立法的特点
  • 三、超前立法的局限性
  • 四、适度超前立法
  • 第三章 超前立法的适用
  • 一、超前立法需要适宜的过程
  • 二、超前立法的实现基础
  • 三、超前立法的实现机制
  • 四、超前立法推动改革实践的三种方式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后记
  • 导师及作者简介
  •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7617120b6de7b064421423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