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是一个尚未纳入政府监管的金融行为,盲目和无序的民间融资行为无益于我国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但随着民间融资的日益升温和出现问题的增多,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一方面,民间融资的信息监测活动是政府监管的前提,这就需要首先从分析民间融资信息监测的必要性和现状入手,继而探索其法理依据,以便最后就构建民间融资信息监测制度进行探讨。另一方面,面对国内民间融资缺乏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正确合理的监管方式这一社会现实,我国急需为民间融资行为搭建一个合法有效的交易平台。民间融资服务机构是专门为民间融资活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能有效地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有序发展。全文由引言和正文三章以及结论组成。引言从国家对民间融资问题的关注和社会现实出发,以设问的方式表达建立信息监测和服务机构制度的紧迫性。正文第一章阐述了由于信息监测制度的缺失和没有实际的服务机构存在造成一系列现实问题,说明建立民间融资信息检测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双重必要性。正文第二章一方面求证了建立民间融资信息监测制度的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从制度的角度探讨了民间融资服务机构运行的机理。第三章主要讨论如何建立民间融资信息监测制度和服务机构,对制度框架与运行进行了创造性的设想。最后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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