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将“慈善事业”一词写入党的重要文件以来,慈善事业的发展日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民众的关注。作为慈善事业的主体,慈善组织的发展直接决定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当前,湖南慈善组织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组织性不足、民间性欠缺、自治性差、志愿性不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社会经济欠发达、组织文化欠缺、法制不完善、政策支持不够等外部原因,也有慈善组织自身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湖南慈善组织的“组织外形化”特征。本文通过阐述慈善组织的内涵和发展必要性,深入分析湖南慈善组织面临的环境条件和现状特征,剖析湖南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指出湖南慈善组织发展中独特的“组织外形化”是其在发展初期为求组织适应外部环境而采取的“非理性对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组织自身的发展,这种组织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提出湖南慈善组织的发展应当采取“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科学管理”的新模式。同时以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相结合,从社会、政府、市场和组织自身四个方面,提出湖南慈善组织发展应大力培育社会慈善意识,树立市场观念拓宽募捐渠道,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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