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为依托,构建了制度需求和供给的理论框架。首先,本文分析了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制度需求状况。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中,理应成为最重要资金来源的民间资本比重过低,这与我国缺乏相关的制度安排密切相关。随着市场主体的成熟,具有逐利动机的民间资本和风险企业逐渐认识到,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能够获得在原有制度下得不到的潜在利益,因此他们对风险投资制度变迁具有迫切的需求。其次,分析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制度供给障碍。通过对我国风险投资制度供给的历程可以看出,制度供给的主体是政府,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拓展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但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制度供给还存在很多障碍。本文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分析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制度障碍,指出在目前我国制度供求非均衡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制度需求,政府应根据时机适时地、主动地推进制度创新。最后,本文构造了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制度供给体系。正式制度供给方面,包括政策激励、制度创新、市场建设等;并着重分析非正式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内容和途径。只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协调,才有利于经济绩效的增加,达到制度变迁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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