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江西户政
论文摘要
清末预备立宪,清廷开始全面学习西方政治体制,颁布了中国历史上首部现代意义的《户籍法》,并开展户口调查。民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国民党当局定都南京后,加快了现代化户籍行政的改革,但出于围剿共产党政权以及抗日战争的需要,国民党政府在江西不得不依托保甲组织开展户籍行政,一度颁布的《户籍法》也只得暂缓实施,转而使用《保甲条例》,直到1942年省民政厅户政科成立后,江西省才开始大量培训户政干部,建立独立的户政机构,到1946年还开始制发国民身份证。本文详细的阐述了南京国民政府在江西建立、推广和完善户政的全过程,对其遇到的阻力和实施的效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前人研究的成果,得出结论,户籍行政必须独立运作,承载了过多的诸如税收、征兵、治安等其他职能,是导致户口统计失实,户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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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导言一、学术史回顾二、相关概念及论文框架第1章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的户籍制度及户口调查1.1 历史上的户籍制度1.2 清末预备立宪的户口调查1.3 北京国民政府的户口调查第2章 户籍行政的建立与推广(1928~1931)2.1 户籍行政建立的尝试2.2 混乱的户政机构与不甚完善的制度设计第3章 户政与保甲(1932~1941)3.1 户政系统的完善3.2 户政与保甲的紧密结合第4章 “现代化户政”的建设(1942~1949)4.1 现代户政系统的建立4.1.1 户政科建立后的户政系统4.1.2 户政人员的聘用和训练4.1.3 户政业务的开展4.1.4 国民身份证4.2 户政的现代化与保甲的再利用第5章 七鲤乡的个案:现代化户政推行实际效果的考察5.1 七鲤乡的个案分析5.1.1 七鲤乡概况5.1.2 七鲤乡的户政实习工作5.1.3 七鲤乡社会调查5.1.4 七鲤乡户政的评价及其反映出来的问题5.2 民政户籍、保甲户籍与警察户籍结论参考书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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