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现存建国前出版的地方志400多种,百分之九十以上为清代所修,当中保存了大量灾荒史资料。本文以被誉为“湖南百科全书”的光绪《湖南通志》为主要对象,辅以其他方志,研究清代湖南的灾荒与荒政。综观《湖南通志》与各地方志,跟灾荒相关的篇目主要散布在《祥异》、《水利》、《堤防》、《塘堰》、《仓储》、《诏谕》、《名宦》、《人物》等部分,虽然不很集中,但通过总体分析我们还是能概括其全貌。清代湖南以水旱自然灾害为主,且较为频繁,破坏巨大。清廷通过完善地方行政机构与立法,加强对地方赈济事务的管理;地方政府一方面建仓储粮、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扩种抗灾能力强的粮食作物预防灾害,另一方面采用赈济、调粟、养恤和蠲缓等补救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自然灾害给湖南社会造成的损失。方志对灾荒的记载不仅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时代性等特点,且叙述精细,特别是大量灾荒诗的采用,加强其文学色彩,具有可读性。与其他史料一样,《湖南通志》等地方志也存在着真伪繁简等诸多问题,在内容上沿袭旧志,缺少考据,褒多贬少,甚至充斥讹误。通过对《湖南通志》与《龙阳县志》有关顺治到同治二百年间发生在龙阳地区的水灾记载的横向对比及《湖南通志》与各地方志就“己酉奇荒”记载的纵向对比,发现记载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认识论及编纂时间、社会背景、编修经费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也因统治需要,往往打上强烈的主观烙印。这就要求我们在利用地方志进行灾荒史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完成研究资料的初步收集、整理工作。不能拘泥于文献记录提供的表面现象,而应透彻了解地方志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等诸方面,辨析各类文献资料的详略优劣及可靠性,从而更好为灾荒研究服务。当然,尽管地方志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其仍然是迄今为止,研究古代湖南灾荒中最为系统、详尽且权威的地方性史料之一,不仅展现了湖南地区灾荒及荒政的特殊性,同时也传承了古代救荒的思想和理念,是我们从事灾荒研究不可或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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