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必然的。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税务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对涉税违法行为进行认定,从而确定税务行政处罚的方式、时限、种类、情节等内容的选择权。它的内容包括对处罚对象的裁量、事实与证据的裁量、程序的裁量、评判裁量、适用原则的裁量、处罚裁量和时限的裁量。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着税收行政权力的扩张而扩大。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滥用表现在税务行政处罚的整个过程,即立案程序、取证程序、告知程序、听证程序、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上都可能存在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情形。人们不应当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无动于衷,应以更严格的法律原则、规则去规范其合理正当的行使。因此,必须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本文通过从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控制等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完善行政处罚立法、加强税务机关行政控制、健全司法控制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以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控制的构想,真正实现依法治税。本文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法治的高度来审视和研究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求解决其在行使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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