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介绍了漳州鹿溪村的建制沿革以及经济文化与民间信仰生存状况的内在联系。在正确认识民间信仰的性质、特点和作用的基础上,反思民间信仰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等现实问题。村落信仰在确立的过程中,来自于传统国家、地方和普通民众三个方面的合力肯定了“开漳圣王”信仰在村落文化生活中的地位。民间信仰在改革开放后得到复兴,其实质是社区意识的再造,帮助村民找会社区的历史,创造社区认同,并加强了区域联系。作为“外来者”的基督教,由于侵犯到村民原有的信仰体系,对原有村落的权力体系构成挑战,理所当然遭受到村民的抵制。民间信仰的仪式活动则在弥补和丰富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发挥民间传统道德的教化功能,加强村落成员之间的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仰组织通过村落的信仰活动构建了广大的关系网络,在特定的情况下,积极地参与到村落的公益生活中,实现公共产品的自我供给,体现了乡村的自组织和自我服务能力。与此同时,在国家与地方频繁而又广泛的接触中,以信仰组织领导者为代表的地方精英也根据村落的现实利益对国家政策作出选择,并用各种方式表述了“国家在场”。经过个案分析,结合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内容,相关的管理机构应做好对民间信仰进行批判和引导等工作,以达到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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