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法律文献中的和谐思想
论文摘要
在先秦法律文献中蕴涵着丰富的和谐思想,主要表现为“和”、“合”、“中”“正”等,其内容涉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先秦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都有各自的和谐观。对于实现“和”的途径,儒家崇尚“德”;墨家提倡“兼相爱,交相利”;道家重“道”;法家主张“重刑”。这些和谐思想对后世封建社会统治者、民众以及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使在现代社会也依然具有其突出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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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目录引言第1章 先秦经史中的政治和谐思想举要1.1 《尚书》中以“民惟邦本”、“明德慎罚”为核心的政治和谐思想1.2 “三礼”中以“礼”为核心的政治和谐思想1.3 《周易》中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政治和谐思想1.4 《国语》、《左传》中以“修德”为核心的政治和谐思想小结第2章 先秦诸子的政治和谐思想举要2.1 儒家建立在“德”的基础之上的政治和谐思想2.2 道家建立在“道”的基础之上的政治和谐思想2.3 墨家建立在“兼相爱、交相利”的基础之上的政治和谐思想2.4 法家建立在“重刑”基础之上的政治和谐思想小结第3章 先秦法律文献中的和谐思想精义解析3.1 “天人合一”——先秦法律文献中和谐思想的理论依据3.2 “明德慎罚”——先秦法律文献中和谐思想的主流话语3.3 刑罚尚“中”——先秦法律文献中和谐思想的操作圭臬小结第4章 先秦法律文献中的和谐思想对后世的影响4.1 对后世以“德主刑辅”为基本范式的政治伦理的影响4.2 对后世法律制度中“德礼”和“刑罚”地位的影响4.3 对后世以伦理道德观念为核心的民众心理意识的影响小结结语参考文献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文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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