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黄河多患时期,二百七十六年内无有间断。河患不仅影响到国计民生与社会稳定,更是威胁到漕运的畅通与皇陵的安全。永乐帝迁都北京以后,明王朝为了适应治河、导淮、济运三者协调与综合治理的需要,以及弥补三司制的缺陷,设置了总理河道一职作为治理黄、运两河的最高官员,这标志着我国治河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从成化年间的首次设立到正德年间成为常设职官,总河的设置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由临时性的差遣逐步走向制度化。随着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总河逐步走上了一个有序的运行轨道。除了拥有黄、运河道与水源管理等基本职责外,总河同时兼有协济粮饷、治军、治民、治吏的职责,在治理河患的过程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洪水的泛滥,减少了洪灾带来的损失,基本上保证了运河的畅通,维持了北方地区的物资供应。随着治河活动的频繁,涌现出了以刘天和、万恭、潘季驯为代表的一批著名治河官员,他们的治河思想和预防水患的措施与前代相比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鉴于明代总河特殊的身份,担任总河者需具备进士出身,且有较强的行政能力。尽管总河一职如此重要,但总河的平均任期普遍较短,严重影响了治河策略的稳定和政令的执行。此外,一些治河官员的个人腐败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对河患的治理,加重了朝廷和当地百姓的负担。本文对总河设置的背景、过程、总河的职责及历任总河概况作了详实考述;对这一职官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其中的经验教训,实足引为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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