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下提出的,关于全面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系列观点和思想的总和。本文共包括如下四部分。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形成轨迹。其形成轨迹如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问题的理论积淀;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问题认识的深入发展;以胡锦涛为代表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问题的理论创新。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基本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涵盖了理论目标和主要内容两大方面。理论目标包括个体目标和社会目标。个体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管理五个领域的问题。第三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除了具有其他科学理论体系所具有的科学性、开放性、创新性等特点外,还具有如下特征:人本性、现实性、情感性、革命性、政治性和复杂性。第四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非常深刻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今年既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我们必须继续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指导下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地改善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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