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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行抢”行为的定性

论文摘要

“飞车行抢”,应当是指行为人驾驶或乘坐能够高速行驶的交通工具,在其高速行驶的过程中,公然抢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以交通工具为标准来划分,“飞车行抢”可分为驾乘机动车行抢的情形和驾乘非机动车行抢的情形;以行为的直接对象为标准来划分,“飞车行抢”可分为对物暴力的情形、对人暴力的情形以及由对物暴力转化为对人暴力的情形;以行为的数量为标准来划分,“飞车行抢”可分为单一行为“飞车行抢”的情形和复合行为“飞车行抢”的情形。关于“飞车行抢”行为的定性,理论上存在三种主要观点:抢夺说、抢劫说以及区分说。抢夺说和抢劫说都不符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因而不合理。区分说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其根据和结论也存在不足之处。关于“飞车行抢”行为的定性之所以产生争议,主要有立法、理论、事实和社会等四个层面的原因。立法、事实和社会层面的原因都是客观的,无法改变,所以,理论问题的澄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抢劫罪可以是单一行为犯。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于其行为方式是否具有人身强制或精神强制的性质。单一行为“飞车行抢”的情形中,如果其行为方式具有人身强制或精神强制的性质,应当成立抢劫罪;反之,应当成立抢夺罪,另外,如果造成了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则应在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中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或者只能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复合行为“飞车行抢”的情形应当成立抢劫罪。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飞车行抢”的界定
  • 1.1 “飞车行抢”的概念
  • 1.1.1 现有的表述
  • 1.1.2 本文的界定
  • 1.2 “飞车行抢”的类型
  • 1.2.1 驾乘机动车行抢与驾乘非机动车行抢
  • 1.2.2 对物暴力、对人暴力与对物暴力转为对人暴力的“飞车行抢”
  • 1.2.3 单一行为的“飞车行抢”与复合行为的“飞车行抢”
  • 第2章 “飞车行抢”行为定性的争议观点及原因分析
  • 2.1 争议观点的归纳
  • 2.1.1 抢夺说及其理由
  • 2.1.2 抢劫说及其理由
  • 2.1.3 区分说及其理由
  • 2.2 争议的原因分析
  • 2.2.1 立法层面的原因
  • 2.2.2 理论层面的原因
  • 2.2.3 事实层面的原因
  • 2.2.4 社会层面的原因
  • 第3章 “飞车行抢”行为的定性之我见
  • 3.1 理论问题的澄清——立论前提
  • 3.1.1 单一行为可构成抢劫罪的确认
  • 3.1.2 抢夺与抢劫的根本区别之厘定
  • 3.2 “飞车行抢”行为的具体认定
  • 3.2.1 单一行为“飞车行抢”的定性
  • 3.2.2 复合行为“飞车行抢”的定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ac11600cef5d3f28df5b6f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