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SCOPIC条款及其在中国沿海船救助中的适用

论文摘要

SCOPIC条款是对海难救助实务中《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规定的特别补偿条款的改进,在国际海难救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沿海船救助欠缺适用SCOPIC条款的现实基础,SCOPIC条款在我国沿海船舶救助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介绍SCOPIC条款产生和发展的历史,阐释SCOPIC条款的具体规定,揭示SCOPIC条款的本质和适用条件;然后,本文结合我国沿海船舶救助现状和我国有关海难救助的法律规范,分析我国沿海船救助援用SCOPIC条款产生的有关法律问题;最后,本文向我国救助人和沿海船舶所有人提出与SCOPIC条款及救助相关的有益建议。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SCOPIC条款产生的历史
  • 1.1 早期的海难救助制度
  • 1.2 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 1.3 LOF救助合同标准格式
  • 1.4 SCOPIC条款的产生
  • 1.5 SCOPIC条款简介
  • 第2章 SCOPIC条款详细分析
  • 2.1 第1条总则
  • 2.2 第2条援用SCOPIC条款
  • 2.3 第3条SCOPIC酬金担保
  • 2.4 第4条撤销权
  • 2.5 第5条费率表
  • 2.6 第6条公约第13条的救助报酬
  • 2.7 第7条扣减
  • 2.8 第8条SCOPIC酬金支付
  • 2.9 第9条终止权
  • 2.10 第10条救助人的义务
  • 2.11 第11条《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第18条
  • 2.12 第12条事故特别代表
  • 2.13 第13条特别代表
  • 2.14 第14条防止污染
  • 2.15 第15条共同海损
  • 2.16 第16条仲裁条款
  • 第3章 SCOPIC条款在我国沿海船救助中的适用
  • 3.1 SCOPIC条款适用应满足的要件
  • 3.1.1 形式要件
  • 3.1.2 实质要件
  • 3.2 沿海救助中约定SCOPIC条款在中国法下的效力
  • 3.2.1 沿海救助引用SCOPIC条款现状
  • 3.2.2 并入SCOPIC条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 3.2.3 SCOPIC条款与《海商法》第182条关于特别补偿规定的关系
  • 3.2.4 SCOPIC酬金是否属于《海商法》第172条规定的救助款项
  • 3.2.5 《海商法》第176条是否强制适用
  • 3.2.6 小结
  • 3.3 沿海船救助中缺乏发挥SCOPIC条款作用的现实基础
  • 3.3.1 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 3.3.2 国内救助成本大大低于SCOPIC附件A的费率
  • 3.3.3 污救分开
  • 3.3.4 缺乏船东事故特别代表机制
  • 3.3.5 缺乏救助人、保赔协会与财产保险人之间的合作机制
  • 3.3.6 存在救助人滥用SCOPIC条款的危险
  • 第4章 对当事方在实践中的建议
  • 4.1 对救助人的建议
  • 4.2 对船舶所有人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ad8d21cd54cde70cfc4045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