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在英美法是指不具有公司雇员身份且不具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我国,独立董事的定义是不在上市公司中任职,且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和服务关系,具有独立性的董事。我国为解决我国公司内部的“公平分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实现公司治理模式的全球化而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等原因,导致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独立董事的重构和完善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文以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及其完善为主题,全文除引言共三章。引言通过对我国独立董事的规定以及来源,展开对独立董事的研究。第一章,通过英美法独立董事以及我国独立董事的对比,阐述独立董事的概念、其变迁以及其价值进行分析。第二章,通过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遇到的问题,分析其缺陷产生的原因。第三章,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过我独立董事制度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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