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引入地役权制度,不但能更好地调整不动产之间的利用问题,还充分满足当事人的不同利益需要。因此,《物权法》设专章规定了地役权。本文首先对地役权进行概述;其次,对我国《物权法》中地役权的效力进行研究;最后,着重论述我国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的现实意义及完善措施。本文通过研究地役权的相关制度,尤其着重研究地役权的登记制度,并提出法律完善建议,相信对于我国物权制度的完善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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