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它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我国目前正处于关键的社会转型时期,改革中产生许多的问题,如法律不完备、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政策偏失等等,这些问题都通过不同渠道汇集到信访部门,使信访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一些人对于信访制度的否定认可,如信访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拦路虎>>什么的。笔者认为信访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补充。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信访制度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存在即合理”,且不论这句话是否为真理,但一种新事物的出现肯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意义,信访制度的出现亦然。正如苏力所说,“一种制度得以长期且普遍地坚持,必定有其存在的理由,因此首先应当得到后来者或外来者的尊重和理解。”不分析信访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与其政治功能,我们就无法了解其存在的意义,也就无法对其存废之辩做出正确的评判。从功能上分析,信访制度合理性存在于第一;深化政权合法化,第二;对官僚体制的监控,第三;化解剧烈社会矛盾贯彻政策,第四;实现社会动员功能,第五;以行政权限制行政权的功能等上。信访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补充。虽然它并不完善,但是经过有效,合理的改革,它会使中国健康,稳定和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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