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具有垄断型、区域型和公益型的特点。由于行业处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因此历来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其产品和服务价格采取政府定价而非市场定价的方式。在过去,市政公用事业是不对非国有资本开放的,因此政府同时作为企业出资人和监管者的双重身份导致了某些政府失灵现象的产生,加上经济发展后政府财力难以继续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的高额投入,于是放开部分行业的投资限制,推行行业的市场化。为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过去受到严格限制并带有相当福利成分的价格开始纷纷上涨,逐步体现企业合理成本和利润需求。目前市政公用企业尤其是自然垄断的市政公用企业在推行市场化过程中已经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尤其价格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价模式,现已经不符合市场化发展的需要。由于未形成连贯性的政策,价格还没有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激励和约束企业的作用,使企业的发展前景受到了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自然垄断市政公用企业所处环境进行分析,研究市政公用企业与政府、公众(消费者)之间进行利益博弈的格局,吸收了英美两国在市政公用产品定价方面的经验和模式,探讨性地提出了市政公用产品定价模型,以及企业应注意的价格以外问题。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说明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自身社会责任建设,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放弃短期行为,避免暂时性收益陷阱,以此换取政府、公众的支持,从而形成有助于企业发展和各方利益较为均衡的价格体系。
本文来源: https://www.lw50.cn/article/c58aea6c1297c32aafc91d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