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它将调动起企业的全部资源,建立起企业内控管理的全新体系,使公司全部经济行为形成一整套有效的流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颁布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它将影响到上海证交所超过900家上市公司及深证证交所差不多800家上市公司。它的实施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提高中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市场形象。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出现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实效及舞弊的案件,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在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本文尝试探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颁布前后审计师与管理者之间的博弈策略进行分析。内部控制强度增加是否减少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本文首先探讨了描述了中国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讨论审计师与管理者之间的博弈策略。接着探讨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未来上市公司中,建立审计师与被审计对象之间互动的博弈策略模型分析预测企业内部控制强度和管理层舞弊检测之间的联系。基本规范又将会为中国上市企业的审计和内部控制带来哪些影响。本文假设在模型下,审计师可以利用资料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同时管理者可以选择内部控制的强度以及舞弊数量。得到的结论是基本规范颁布之前,在控制强度能为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提供证据的时候,控制测试对审计师来说是非常有用的。管理者有较强动机舞弊的情况下会选择弱的控制,这样,控制的选择对舞弊风险是能提供信息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颁布将会帮助中国上市企业选择较强的内部控制系统,并有效的减少舞弊现象,同时审计风险会因此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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