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案处理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通称“共犯”)所作供述具有较高证据价值,倍受控辩审各方的重视,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本文以非同案共犯供述为研究对象,阐述了非同案共犯的基本概念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细分了这类证据的基本类型,简明介绍了相关理论知识。在对证据属性的分析中,介绍了证言说、供述说的主要观点,提出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季,借鉴有关学者提出的证据自由主义理论解决证据属性争议问题。在对证据价值的分析中,认为非同案共犯供述证明力具有双重特征,应当谨慎使用;认为非同案共犯供述一般具有实质证据的普遍价值,提出在实践中从严审查和运用这种证据;论证了非同案共犯供述的补强证据资格,并分析了作为补强证据使用时应当注意的具体限制条件;论证了非同案共犯供述在多数情况下具有的弹劾证据价值,阐明实践中规范使用弹劾证据的重要意义。在对非同案共犯供述几个本体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践分析了需要引起重视的三个突出问题,并提出建立非同案共犯出庭制度、完善证据开示制度、正确对待翻供问题、借鉴国外法治国家经验完善我国分并案制度、提高在逃共犯较多时办案水平等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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