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单梳理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以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之合规理论。采用描述性分析方法和对比分析方法对我国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研究,希望从中发现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地提出一些对策。本文先对我国2008年之前发布的独立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描述性分析,发现其呈现以下特点:(1)对环境越是敏感的行业越倾向于发布报告;(2)在各类性质的企业中,国营企业是报告的发布主体;(3)就上市地点而言,深交所上市公司比上交所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发布报告。2008年新增加的社会责任报告除发布主体仍然为环境敏感性行业外,还呈现以下不同特征:(1)发布主体方面,国营企业不再是绝对,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发布报告;(2)地区分布上,我国东南沿海省份的公司更倾向于发布报告,其中以福建辖区内上市公司发布为多;(3)报告信息质量方面,新增加的报告最突出的特点是均衡性和可靠性差。通过中国石油和BP的社会责任报告比较,不仅仅让本文看到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与国际的差距,也进一步印证了上述我国报告目前最大的问题:“均衡性和可靠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本文研究与分析基础上,作者在最后分别从报告的编制者、使用者以及监管者不同角度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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